我校组织师生参加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运动健身法治兴昌”徒步活动

来源:昌乐一中 时间:2018/12/4 11:04:48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2018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营造浓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2018年12月4日上午,由昌乐县普法办、昌乐县司法局、昌乐一中、昌乐县马拉松协会主办的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运动健身 法治兴昌”徒步活动在昌乐县人民广场举行,我校组织师生参与该项活动并签名。

  我校历来重视法制教育工作,引导青少年参与法治教育活动。国家宪法日活动期间,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利用早读时间组织学生共同诵读宪法材料,利用周一升旗举行以“弘扬宪法精神,争做时代先锋”为主题的升旗仪式,通过法制讲座、主题班会、悬挂条幅、宣传栏等形式宣传宪法,号召每一位师生爱法、守法、懂法、用法,将法制宣传落到实处,将宪法内容入脑入心。

编辑:徐永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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