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一中2016年度 “最美中学生”评选活动方案

来源:昌乐一中 时间:2017/1/6 17:30:27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校青少年学生文明养成教育,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弘扬正气,歌颂真情,倡导真善美,用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感动师生,用身边榜样打动师生,用真情去发现美,分享美,弘扬美,引导广大同学从平凡的小事做起,学会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构建和谐社会,以“争做最美中学生”为主题,以“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为活动宗旨,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开展“最美中学生”评选活动,现就评选活动制订如下方案:

  二、活动目标

  1、提高全校学生的文明素养,使全校学生语言更文明,行为更规范。

  2、学生能遵守公德,严于律己,礼貌待人,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做文明的中学生。

  3、振奋全校学生的精神,使其以饱满的热情,崭新的姿态投入到学习中,让文明之风吹遍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三、活动口号

  发现美,分享美,弘扬美;美我心灵,美我行为,美我一中。

  四、评选条件

  1、语言之美:用语规范,语言文明。学生在校园内外主动向老师、同学问好;在校园内和课间休息不大声喧哗吵闹,不影响他人学习或休息;与师生交流讲普通话,善于用文明用语,不说粗话,不带脏字。

  2、行为之美:行为规范,举止文明。学生在日常行为上,符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相关要求:遵纪守法,讲究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孝敬父母,尊敬长辈;乐于助人,热爱集体;诚实守信,知错就改;谦虚和气,待人真诚;不打架斗殴,不恋爱上网;学习勤奋,态度端正。

  3、心灵之美:心理健康,阳光乐观。学生调控自我、承受挫折的能力较强,在性格上沉稳乐观,不狭隘偏激,不冲动逞强;在学习上脚踏实地,不轻浮急躁,不自暴自弃;在生活上勤俭节约,不盲目从众,不与人攀比;在人际上与人友善,不唯我独尊,不自私自利。

  4、形象之美:仪表端庄,富有朝气。学生既要注重外在仪表美,又要注重内在心灵美。仪表端庄,着装整洁,大方得体:不染发烫发,不梳怪发型,不奇装异服,不佩戴耳环、项链、戒指等饰物;男生不留长发,不剃光头;女生不涂脂抹粉,不画眉毛眼圈,不抹口红,不涂指甲油,不穿超短裙、高跟鞋等。心灵纯洁,富有朝气,积极上进,正直善良,富有爱心,热爱生活,热爱学习,充满激情,饱含活力,朝气蓬勃。

  5、环境之美:讲究卫生,爱护环境。学生既要讲究个人卫生,又要爱护校园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乱丢废弃物品,不乱倒剩菜剩饭与水;爱护校园内花草树木,不随意攀折;爱护公物,不随意损坏;不随意在墙壁上乱刻乱画;不随意践踏破坏草地。

  五、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12月12-18日)

  在师生中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让每一位同学都知晓此项评比活动,明确评选目的、条件和步骤,并引导大家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第二阶段:评选、表彰阶段。(12月19-24日)

  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广泛参与的评选活动,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真正把学生中的典型人物推选出来,切实把学生中的典型事迹挖掘出来,把榜样的力量充分发挥出来,让人人学习榜样,学习先进(高中每个年级推荐10名“最美学生”,初中每个年级推荐4名“最美学生”)。

  六、活动要求

  1、各班级、各年级组要在思想上重视本次活动,积极自觉地将学生置身于整个评选表彰活动的全过程,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在做好典型人物和事迹挖掘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2、所有参评的人物和事件必须真实,不得夸大与虚假,要突出思想道德内涵,体现积极向上、健康活泼的价值取向,评选过程将坚持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随时接受广大师生们的监督。

  3、所有参评人物先进事迹材料文字200字以内,连同本人生活照一张,由年级汇总后在12月24日前将电子稿交至校团委办公室。

  昌乐一中团委

  2016年12月

编辑: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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