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活动健康持续发展,加强对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的监督和管理,2023年8月-9月,团省委联合各相关单位对1998年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山东省已获命名的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进行系统梳理,按照单位自查、电话抽查、现场核查、报省级主管单位审核的程序开展复核工作。
此次复核山东省昌乐第一中学继续保留命名,是全省教育系统唯一一所获此殊荣的中学。
昌乐一中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站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政治高度,在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创建和谐社会、平安校园,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系列活动,把此项工作纳入学校年度总体工作。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安全第一,全面优化四线管理体系,改革校级值日,明确校级值日的目标,由“查到”转变为“改好”,确保校园平安。校级值日老师的工作重点跟着学生走,与年级自查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帮助、督促全校师生进一步规范在校行为。如今“老师好”已成为最美的校园语言。
学校加大法制教育宣传力度,每学期举行法制讲座,各班举行“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把法制安全教育活动同我校开展的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共创文明校园、和谐校园,营造良好氛围,用法律为同学们的学习和成长保驾护航。
为切实维护学生权益,践行开门办学、开放办学、开明办学的理念,学校启用“翰苑有约”,更好地倾听师生心声,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所思所想,畅通学校与师生的沟通渠道,学生可随时预约校长反映在校生活学习中的问题,在校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下一步,学校将持续转变理念、完善机制,全力做好青少年权益维护工作,努力打造有特色、有影响力的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