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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要闻

2015年春季寄宿生生活补助办法(二次新增)

时间:2015-12-22 浏览: 编辑:

  一.工作流程:

  1.班级成立评议小组

  由班主任及民主评议选出四位学生代表共五人组成,负责贫困生的评议工作。

  2.年级成立认定小组

  由年级、级部领导、班主任代表、工作人员共9-11人组成,负责贫困生的认定工作。

  3.对每位贫困生进行入户走访,了解家庭情况,并拍照(整栋房屋外观照、家用电器照)存档。

  4.年级认定后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上报。

  5.上级批准后,年级公示。要求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评议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寄宿生补助落实到真正贫困的学生身上,低保、孤残优先享受补助,帮助其顺利完成初中学业。

  三.学生申请办法:

  1.个人申请:学生本人手写申请书一份(碳素笔填写);

  2.村(居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一份,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贫困的材料复印件(用A4纸复印,包括低保、孤残、大病病例首页及花费单据);

  3.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一式两份(碳素笔填写)

  申请的理由填写父亲情况,母亲情况,其他家庭成员情况,写清家庭经济情况,劳动能力按一般、弱、无填写,不低于50字。

  财务处

  2015.6

编辑:潘超